我校成人教育目前处于招生宣传阶段,为保证工作规范有序的推进,我院对招生宣传工作有明确规定:
1、我校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性质是成人教育、学习形式是业余;
2、学生需参加成人高考才能取得正式学籍,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方能取得毕业证书;
3、业余教育是利用节假日对在职从业人员进行教学的办学形式;
4、与我院合作办学的单位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严禁合作单位在学校校园及校门周边进行招生宣传。
我院召开了多次会议,对规范招生宣传进行了反复宣讲,但仍有部分单位违反学院规定,违规印制招生简章,在校门周边搞招生宣传,还有少数单位未经学校同意假借学校名义,发布招生简章。为维护学校形象、保证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特声明如下:
1、武汉新世纪电脑学校、新思维电脑学校假借我校名义发布的招生信息属严重违法的侵权行为,其所招学生与我校无关,我校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2、华中高级职业学校(新职业教育)、煌佳职业教育、金色大道职业教育(NITE计划)、华中师范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软件园教学点等五个单位的招生宣传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规定,我院将对其合作资格进行重新审核。
请学生及家长注意识别!谨防上当受骗!
招生监督电话:027-67867238 027-67867239
转 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8年7月21日 |